姜波: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将很快向社会征求意见

保险理财 (101) 2年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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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金融供给侧**与**”为主题的2019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**于25—26日在京召开。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监管部主任姜波在25日晚间**的“保险之夜”活动上表示,互联网保险商业模式从最初的渠道变革到产品创新、平台创新,再到今天的生态的赋能,迎来了全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。在监管层面,因为形态发生了改变,互联网保险的监管也要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,跟随其发生一些变化。

姜波谈到对关于互联网保险监管政策的几点考虑:第一是坚持机构持牌、人员持证的原则。互联网保险的本质是保险,必须由持牌的保险机构来参与,参与互联网销售的人员也必须要持证。

第二坚持监管审慎的原则,适应数字化、场景化、智能化发展的保险趋势,来完善监管科技。

第三是保护消费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则。要切实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、自主选择权、个人信息安全。

第四是鼓励创新的原则。所谓“监管砂箱”,监管机构以规范发展为前提,对于促进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还要持一个包容的态度,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不合规行为也要严密监管。

概括关于保险渠道监管的思路时,姜波表示,全渠道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具体而言,一是全面规范互联网保险的渠道的保险销售;二是系统完善在银行业代理保险的业务监管;三是大力强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管;四是清晰完备保险公司的中介渠道以及管理。

姜波透露,监管部门将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进行重点研究,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也将及时得到更新,未来很快会向社会征求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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